有些人,從小就有:不是自己的,絕對不會拿的觀念。

就算撿到東西,也不會佔為己有。

有的人,就不是這樣,

老是想著要怎樣才能撿到別人的東西。

 

比如小飛熊就曾經親眼看過鄰居,

將一個賣魚的人機車上跳出來的大鯰魚,

馬上撿到他家去。

不是跟那個人說,而是馬上抓到他家廚房去。

真不懂,不過就是一隻魚,

有必要這樣貪小便宜嗎?

 

所以人哦!可能都是貪心吧!貪婪,所以想要更多,

要更多更多。

像下面這樣的人,實在是不多了,

況且現在景氣這麼不好,

撿到三十萬現金,

竟然還分文不取,

真是了不起!

另外一個撿到珠寶的人也很厲害!

竟然還能仔細的去尋找失主!

真是太有心了! 給你拍拍手!

以下來自 yahoo 中時電子報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25/4/1ieib.html

分拾30萬財物 兩君子心不動

更新日期:2009/04/25 03:07 李坤建、張立勳/綜合報導

十步有芳草!新竹有人撿到價值卅萬元珠寶,無巧不巧,高雄另有人撿到卅萬元現金,但兩人不為財寶魅惑,拾金不昧。

 

在新竹送報十年的四十二歲林金良,廿四日在自家社區垃圾桶內撿到一袋珠寶,他依內留的保證單找到銀樓,業者連絡買主,未料買主竟說,該批珠寶早已轉賣,還忘了當初究竟是賣給誰;林金良只好再拎著珠寶到新竹市西門派出所。警方發現林金良,每月只賺取一萬元薪水,但拾獲卅萬元珠寶卻不為動,讓人欽佩。

 

另外,從事冷凍庫出租男子楊志豪,日前在高雄縣鳳山市中崙路段拾獲卅萬元現金,他在現場等待十分鐘未見失主現身,將卅萬元全數交給警方。

 

警方指出,楊志豪是於廿日下午三時許開車行經鳳山市油管路,在快車道看到地上有一包現金,原以為是假的,下車仔細察看才發現是真鈔,清點後共有卅萬元。

 

鳳山分局呼籲失主趕緊出面指認,若超過六個月無人認領,卅萬元將歸拾得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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