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就是你情我願,

給了就給了,還拿回去,未免太...吝嗇..會讓人看不起)

送女友皮包 情變搶回來

 

劉姓男子不滿曾姓前女友另結新歡,前晚撞見女友騎著他買給她的機車和新男友在一起,憤而撞壞女友騎的機車,還搶走她的皮包,警方逮捕劉姓男子,昨天依搶奪罪嫌移送法辦。

劉姓男子(22歲)在新興警分局喊冤說,曾女的機車及皮包等財物都是他先前買給她的,到現在他仍在付機車貸款。他一時氣憤撞壞「自己的機車」,拿回自己的東西,哪算搶奪?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一年多前與同年齡、離過婚的曾女交往,他為示愛,貸款買機車給曾女代步,還不時送禮物,沒想到曾女嫌他「窮」,另與夏姓男子交往。

前天晚上8時,劉姓男子在七賢一路一家飯店旁看到夏、曾兩人共乘他貸款買的機車,愈看愈氣,騎機車衝撞,導致機車受損。曾女倒地受輕傷,雙方起口角。

劉男想索回送給曾女的財物,曾女不肯,他跑到曾女租住的飯店套房翻找,沒找到,要出飯店時,在一樓櫃檯前遇到曾女,搶了她的皮包就跑。夏姓男子發現,追出飯店搶回。

曾女認為機車、皮包都是她的財物,堅持不原諒劉男,警方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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