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就算了

別留戀過去,

當初愛你的種種可能,

最後都可能成為不愛你的理由。

其實也不過就是不愛了。

 

原本愛你的條件,就全部消失,

蕩然無存,

愛,就是這麼膚淺,

這麼不可信。

 

不管曾說過多少海誓山盟,

不履行條約,你又能怎樣?

不管他給過多少承諾,

現在就是不愛妳了,

心,不在了。

又有什麼留下?

只是你的傷痛,

只有你的眼淚,

夜晚無盡的淚水,

不過,誰又會在乎呢?

他? 不在乎的,

你已經不是他的親親小可愛,

最愛的寶貝,

他眼中,早已經沒有妳,

就像當妳不愛一個人,

妳眼中也不會有他。

而妳的心痛,妳的淚水,

只有關心妳,愛妳的人在乎。

 

縱使妳過的悽慘,

或者美好,

也都不關他的事情,

因為他的心,早就沒有妳。

 

感情,就是如此,

當初兩個陌生的人,

相遇,分享了彼此的生活,想法,點點滴滴,

最後,分離,

就再也不相干,

什麼也不是。

很現實,就是再也無關。

 

妳,何苦,如此呢?

妳,又何苦讓自己傷痛呢?

抵擋不了的苦楚,

想辦法讓他們過去吧...

停不下的眼淚,

就讓他們停下吧...

只有愛妳的朋友家人,

才會心疼。

妳該讓自己好好站起來,

振作,

不該繼續為了這樣,

讓自己難過。

停不下,也要想辦法踩煞車。

讓自己沈澱下來,

眼淚,也該讓他們不要再出現了,

沒有人,該為了這樣,

而有無止盡的傷痛。

而妳,是最該站起來的人。

妳該是最應該將快樂找回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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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飛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