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給人的 不是給畜生用的

我覺得 法律應該多一條
要是 父母一方 放任同居人 或者父或母 某一方 家暴或凌虐孩子 或性侵害
知情 &默許的這一方 ,得因為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
而也負責某個程度的法律責任!! 也該被處罰
因為你 該是孩子的保護者
尤其面對那些 為了留住男人 而推自己女兒被同居人性侵的
都該加重刑罰!

為什麼放任他的同居人這樣凌虐孩子 沒男人 會死嗎?
為什麼 要等到孩子無辜的受到這樣多可怕 恐怖的傷害之後 才哭!!
太過分了!!! 法官也真的很誇張!!!!!!!!!
這些豬狗不如的 真該見一次打一次!!
難怪 中東那邊都要血債血償!!
看得我 難過又憤怒!!!!!!!!!!!!!!!!!!!氣死人了!!!!!!怒 怒 怒!!

 

http://spcp.pixnet.net/blog/post/107656244

《公告》2月1號(星期五)上午10:00 司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門口集合靜坐抗議!請大家一起來!我們要為全台灣的孩子請命!

我們寧可集資捐款給「法務部」執行死刑的子彈錢,也不要用「血汗稅金」去養監獄裡的殺人魔,我們支持「執行死刑」!

【新聞影片】2013.01.29 灌毒虐殺改判30年男童姑盼處死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522512061122586

【新聞影片】2013.01.29 新莊虐殺男童 主嫌死刑改判30年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522513127789146

台灣司法已死

司法院長 02-2361-8577 分機 125 打電話進去"嚴重抗議" 大家一起行動
請大家並一起抗議7年前被全身刺青滾水燙打到骨折活活被虐待一年而在送醫前腦死的傅俊祥小弟最後殘忍的張姓嫌犯由一審二審
更一審的"無期徒刑"到更二審竟然翻盤大降為16年 

曾經可怕受虐20幾天而死的<2歲半王昊>
二審由三位法官<王世華 楊力進 林怡秀>操刀
完全推翻一審的死刑與無期等判決

三位法官順利的救了4個人魔一命
理由是<劉金龍>等人有將已死的王昊送到醫院
所以尚有人性為由
免除一死....

而人魔們泯滅良心、用極其殘忍的方式對待王昊的可惡舉動
也因為法官們而獲得了救贖.....

他們有了免死金牌,
可以繼續呼吸世上的空氣
可以讓人民養、還有健保可以保障健康

但王昊呢...
2歲半的生命被迫畫下句點
到被殘忍恐怖的虐待、在死亡的前一刻
他還不知道,他到底做錯了什麼.......

劉金龍狂打昊昊,打到口渴叫其他嫌犯送水進去,
昊昊流一攤血在地上,
劉金龍喝完水把昊昊抓到另外一個房間繼續狂打+
施打海洛因昏睡之後,從車上抱回家,
昊昊的毒品退掉之後,昊昊瘋狂尖叫、拼命搖頭、
張大眼睛跟嘴巴瞪著天花板.....死去

昊昊的額頭是凹陷的+
鼻樑被鐵鎚敲斷+
牙齒被鐵鎚敲斷+
鐵鎚打爆手指頭+尖嘴鉗拔指甲+
身上十多處菸疤+
四肢頭部整片黑青(是整片不是一條一條喔)+
燒紅的鐵釘釘進去手指的傷口裡面+
被抓頭去撞車子的儀表板+

101.4.12
當初一審開庭時 周嫌說了以下的話:
<因為昊昊的手指裂開血流不止.
所以拿燒紅的鐵釘按在 昊昊的傷口上
幫昊昊把手指頭的肉(熔起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飛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