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一個很令人訝異的新聞!
一個服役的役男,因為不滿女友兵變,
所以拿水果刀去她家找她"理論"。
(理論耶!竟然不是求和,而是理論!
我想他大概是因為不甘心而已,不是愛。)
就因為女友要分手,找上她家去,
過程中,女友哥哥,媽媽全都遭殃,
大家都血流如注,
遇上這種恐怖情人,最是可怕!!
想分手也逃不了。
就像史帝芬金 惡夢工廠裡面的 搖滾不死。
當你到了永遠不死的搖滾小鎮,
這裡的人都是死人,
但因為搖滾不死,只要你進來這個搖滾鎮,
你就永遠逃不了。
太~~可怕了,
就算是要分手,有必要殺來砍去的嗎?
要走,就讓她走,
如果你夠好,不怕人家比較,
如果你不夠好,就要檢討自己。
要走的,還是會走,
會爬牆的,還是會爬。
何必在意呢?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