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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報警,一再被刁難。

 就是有這樣的景,警察的名聲才會越來越差。

   令人討厭!」

愛犬遭撞死 少年報案被刁難:你滿18歲了嗎?

更新日期:2009/06/05 10:3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一名魏姓少年養的拉不拉多犬,昨天由母親牽出要散步蹓狗時,被一輛快速行駛而過的休旅車撞上,魏姓少年發現後立刻報警要揪出肇事駕駛,沒想到員警竟然問,「你滿18歲了嗎,未成年不能報案」,讓魏姓少年和母親不能理解,事後,警方則表示「誤會一場」。

 

魏姓少年在愛犬出事的地點燒著金紙,魏媽媽一想到意外就在她眼前發生,更忍不住悲從中來。魏媽媽說,「看到就來不及了,就撞過去又輾過去,哪來的及?那時候牠就倒在哪!」

 

牽著拉布拉多愛犬過馬路,沒想到一輛休旅車快速開過撞個正著,魏姓少年發現後立刻報警,沒想到他和母親卻得到讓人傻眼的回應。魏姓少年表示,「警察說我未滿18歲不能報案,而且說你報警被人家追加一個訴訟,還要賠他精神賠償,那不是自討苦吃。」魏媽媽則說,「我報警,他跟我說家犬不能外面走。」

 

魏姓少年的愛犬原本取名「米奇」,因為台語諧音唸起來像「瞇一下就去」,所以覺得不吉利,改名「白龍」,但沒料到白龍的諧音又像「白白撞死」(台語)。

 

因為愛犬無辜喪命,魏姓少年和母親報警希望抓到肇事駕駛,但因為員警的態度讓他們覺得權利被忽視,雖然警方事後表示,是溝通上出了問題,因為受理員警擔心未成年報案,日後開庭要有監護人做陪,所以才會提醒魏姓少年,沒想到就是這一句「你18歲了嗎」產生誤會。(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賴志慶、黃曼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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