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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誰要管?誰能管?誰來管呢?

 其實,有公娼也不錯,至少許多人可以有紓解的地方。

 或許就不會去犯下性侵害罪行。(我猜)

就像很多人喜歡去...摸摸查之類的,或者許多單身男生喜歡去酒店,

都是想要不負責性行為,

 因為他們可能沒有對象可以發生。

只好借助性交易。」

內政部:性交易無法禁絕 但須嚴謹管理

更新日期:2009/06/12 22:34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台北12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秩序與管理措施,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行政院今天召開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5次會議會前會,內政部針對性交易規劃提出「研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是否廢除報告案」。

 

內政部表示,經委託研究發現多數國家,對從事性工作者多有管理規定。對於助娼行為,則設有禁止及處罰規定。即使是像美國重視人權的國家,於內華達州11郡和羅德島州內採開放政策也有嚴謹管理法令,並未見到有任何民主先進國家對於成人性交易採取開放而不管理的政策。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性交易行為乃世界各國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無法禁絕。但即使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也有嚴謹的管理政策與管理措施,如設置「專區」,以維護公眾安寧秩序。

 

新聞稿指出,在考量人權保障、社會觀感和道德爭議、性別平等諸多面向上,有關成人性交易,內政部建議應有管理配套措施。

 

今天的會前會中,有委員建議修改部分名詞,例如建議將「娼妓」改為「性工作者」、「嫖客」改稱為「尋芳客」等較中性字眼。內政部將採納意見修正。

 

此外,與會委員也建議內政部應該增加對於行政院研考會所委託台大社會學系辦理公民會議結論有不同之處做出回應,內政部將予補充報告。

 

至於內政部建議,請相關部會研議對於性工作者提供健康照顧或職業訓練等措施,將由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部會研議其可行性。

 

內政部並表示,將慎重參照人權保障小組委員意見再修正綜合整理,於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第15次會議提出報告進行討論。9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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