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愛的深,恨得也深。
有人說,弱者,總會有反彈的一天。
或者,我們都曲解了愛的意義。
所以,得不到,我們也不要別人碰,
或者,我們寧可守著一個有名無實的關係。
這樣,不就跟守著神主牌位是一樣的嗎?
愛,讓她走,不愛,也讓她走,
既然對方想走, 也不需要挽留什麼。」
不滿丈夫外遇 婦人殺夫支解被依殺人起訴
更新日期:
2009/06/15 22:25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15日電)台北縣土城市吳姓婦人因不滿丈夫長期外遇,趁丈夫酒後熟睡之際,持刀砍死丈夫後,將生殖器與四肢支解。板橋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吳婦依殺人罪起訴。
檢方調查時發現,死者江姓豬肉販,因多年外遇使妻子積恨已深,才引發殺機。死者兒子在檢方偵訊時,也陳述媽媽長期受到父親虐待。
死者是在今年4月17日酒後返家,妻子抱怨跟著他幾十年,只有吃苦沒享福,竟然還搞外遇。死者不理會太太抱怨,逕自就寢。妻子憤而趁丈夫熟睡之際,持剁刀猛砍丈夫致死。法醫當時相驗,被害人一共身中17刀,因失血過多死亡。
案發後,吳婦坦承犯案並表示,夫妻長期失和,且丈夫外遇才心生不滿痛下殺手。
檢方今天偵結依殺人罪起訴,檢察官考量吳婦長期被丈夫冷落、精神受虐,且犯後自首,請求法官依自首減刑,並從輕量刑。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9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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