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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小飛熊之前的LG手提音響
他們也是超沒誠意的,明明就是壞的,瑕疵品
因為把手都不能提,一提,就會把手是把手,
主機是主機,CD片子會噴射出來,很誇張!
但是 LG後來在消保官的要求之下,非常不爽,
再寄一台,相同型號,但是附上一封口氣超不好的信件,
而且也要求小飛熊要將手上這台寄給他們!真是惡劣,
明明小飛熊在初鹿牧場看到同型號的,就是OK的,
可以提起來的,為什麼再次寄給小飛熊的,
還是一樣的爛東西呢!
從那時後起,小飛熊就很厭惡韓國貨!可惡!」
戴爾標錯價補償不合理 北市府明開罰百萬元
更新日期:
2009/07/29 20:05
戴爾電腦因為標錯價,引發網友強烈不滿,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之前已經多次要求
戴爾公司改善,針對消費者的損失做出補償,
不過戴爾公司的補償,顯然與市府的要求差距太大,
並沒有解決的誠意,昨天(28號)戴爾公司的說明涵送到市府,
還是執意用折價券彌補,市府將依照消保法第33條、36條及58條,
「企業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
並且不改正,罰處6到150萬元不等的罰款,
而北市府明天(30號)會對戴爾公司做出裁罰,
罰金為一百萬元,不過還可能加碼,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
不僅除了裁罰,市府還會要求戴爾公司,對消費者提出適當的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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