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給人的 不是給畜生用的
我覺得 法律應該多一條
要是 父母一方 放任同居人 或者父或母 某一方 家暴或凌虐孩子 或性侵害
知情 &默許的這一方 ,得因為沒有盡到保護的責任
而也負責某個程度的法律責任!! 也該被處罰
因為你 該是孩子的保護者
尤其面對那些 為了留住男人 而推自己女兒被同居人性侵的
都該加重刑罰!
為什麼放任他的同居人這樣凌虐孩子 沒男人 會死嗎?
為什麼 要等到孩子無辜的受到這樣多可怕 恐怖的傷害之後 才哭!!
太過分了!!! 法官也真的很誇張!!!!!!!!!
這些豬狗不如的 真該見一次打一次!!
難怪 中東那邊都要血債血償!!
看得我 難過又憤怒!!!!!!!!!!!!!!!!!!!氣死人了!!!!!!怒 怒 怒!!
http://spcp.pixnet.net/blog/post/107656244
《公告》2月1號(星期五)上午10:00 司法院(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門口集合靜坐抗議!請大家一起來!我們要為全台灣的孩子請命!
我們寧可集資捐款給「法務部」執行死刑的子彈錢,也不要用「血汗稅金」去養監獄裡的殺人魔,我們支持「執行死刑」!
【新聞影片】2013.01.29 灌毒虐殺改判30年男童姑盼處死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522512061122586
【新聞影片】2013.01.29 新莊虐殺男童 主嫌死刑改判30年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522513127789146
台灣司法已死
司法院長 02-2361-8577 分機 125 打電話進去"嚴重抗議" 大家一起行動
請大家並一起抗議7年前被全身刺青滾水燙打到骨折活活被虐待一年而在送醫前腦死的傅俊祥小弟最後殘忍的張姓嫌犯由一審二審
更一審的"無期徒刑"到更二審竟然翻盤大降為16年
曾經可怕受虐20幾天而死的<2歲半王昊>
二審由三位法官<王世華 楊力進 林怡秀>操刀
完全推翻一審的死刑與無期等判決
三位法官順利的救了4個人魔一命
理由是<劉金龍>等人有將已死的王昊送到醫院
所以尚有人性為由
免除一死....
而人魔們泯滅良心、用極其殘忍的方式對待王昊的可惡舉動
也因為法官們而獲得了救贖.....
他們有了免死金牌,
可以繼續呼吸世上的空氣
可以讓人民養、還有健保可以保障健康
但王昊呢...
2歲半的生命被迫畫下句點
到被殘忍恐怖的虐待、在死亡的前一刻
他還不知道,他到底做錯了什麼.......
劉金龍狂打昊昊,打到口渴叫其他嫌犯送水進去,
昊昊流一攤血在地上,
劉金龍喝完水把昊昊抓到另外一個房間繼續狂打+
施打海洛因昏睡之後,從車上抱回家,
昊昊的毒品退掉之後,昊昊瘋狂尖叫、拼命搖頭、
張大眼睛跟嘴巴瞪著天花板.....死去
昊昊的額頭是凹陷的+
鼻樑被鐵鎚敲斷+
牙齒被鐵鎚敲斷+
鐵鎚打爆手指頭+尖嘴鉗拔指甲+
身上十多處菸疤+
四肢頭部整片黑青(是整片不是一條一條喔)+
燒紅的鐵釘釘進去手指的傷口裡面+
被抓頭去撞車子的儀表板+
101.4.12
當初一審開庭時 周嫌說了以下的話:
<因為昊昊的手指裂開血流不止.
所以拿燒紅的鐵釘按在 昊昊的傷口上
幫昊昊把手指頭的肉(熔起來)>

我恨那些畜牲!!!
咪兔!! 不過我相信 一切都會得到應該有的 一定會有該有的懲罰的!!
為什麼台灣的法院都沒有陪審團 我對台灣的法官很失望 !
對呀! 只能完全靠法官 法官也是百百種。。
人權是給人的,不是給畜生的。 百分之百認同!!
^^
台灣加油,法律是保護好人,不是當壞人的免死金牌,學學新加波吧
對呀!新加坡多有魄力 說鞭就鞭 大陸也是 說槍斃就槍斃! 多讚!!
這則新問 心痛 痛心
echo姊 有點良心 有點同理心的人 都會像您一樣 心痛 痛心 加上悲憤不已呀!
真的... 人權不是給這些人的!!! 在他們虐死孩子之前,有給過那小朋友人權ㄇ?! 光看照片就讓人心疼死了.... 何況是親身受虐的小小朋友!!!!!
是呀! 給畜生講什麼人權 法律 原來保障的 是懂法律的人 不是給受害者的 氣死了
這些該死的東西真的死刑是便宜它們!!!!!! 為什麼不能讓它們受一樣的苦!!!!!!!!!! 可惡
真的令人憤怒! 這五個人(連他媽)一定都會受到應有的懲罰的 而且可怕的還在後面 那個媽 現在又生了一個 不曉得有沒有被好好照顧 還是又成了令一個可憐的亡魂 好擔心
應該判鞭刑,鞭到死!
我也很贊成!!鞭刑好!!
我也是滿肚子火!!!!!!!!!!!
真的!!超憤怒的!!
黑默:法律 是為了制裁作錯事的人 作錯了事就講人權 那還要法律幹麼>///<
對呀 就像警察不辦案 要民眾自己辦理 那還要警察做什麼呢! 難怪非法正義會跑出來 這時候覺得中國大陸很有魄力 什麼都可以馬上槍斃!
那幾個影片我之前都不敢看... 孩子何奇無辜!! 真的很讓人不捨的... 台灣真的病了!!! 不懂法官是家裡沒小孩? 還是他本身也有虐童癖? 不然以這種泯滅人性的虐童致死兇手, 真的該讓他們也都去死一死算了... 居然是判浪費國家米糧30年!! 看得都讓全國人民罵髒話,唾棄啊~
哎。。真的是令人超難過的 法律 不是保護受害者 人權 不是給受害者 都不知道 法官到底是怎麼訓練出來的 老是出現很多這樣的人神共憤的事情
今天又有個保母摔死小孩的新聞真是夠了 冏
最近的新聞真的很扯!
看到這樣新聞~~ 我都恨癢癢~~ 真的很可惡~~
真的!!令人憤怒~
唉,幼小生命何其無辜,每次看到這類新聞,總是心疼很久...
是呀...超令人難過
這樣的判決,真的會很令人抓狂 >.<
連那些沒用的法官也抓進去關一關吧!!! 浪費納稅人的錢!!! 這種新聞看到真的會氣的吐血!!!!!!!!
超級無敵殘忍~ 我想換法官自己的小孩遭此虐待 判決應該就會不同了吧~唉~
這則新聞我看過,真是禽獸不如的爛東西!
佛也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