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k before you leap. 凡是要三思而後行!)
[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衝動。做出令人髮指,天理不容的事呀!]
人的心可以多狠毒,小飛熊這陣子深深地體會到了,
這個新聞中,男子為了情婦,可以將妻小殺死。
這些..這些都是真的。
當一個男人為了達到跟新歡在一起的目的,
他的雄性激素,是可以殺掉結髮妻子,
是可以沒有人性到,殘酷的殺死自己的小孩,自己的親生骨肉,
就為了不要阻擋他的前程似錦!
愛,令人瘋狂,但這樣的瘋狂,
這樣的折損自己的福份,
貶低自己的人格,
這樣的沒有良知,
你做的出來,我說不出口。
以下新聞內容轉自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4820028.shtml
台北縣汐止市民張鶴齡受情婦蘇玉真慫恿,三年多前以乙醚迷昏勒斃妻子和二名女兒。
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判處張鶴齡死刑、蘇玉真十五年徒刑,分別褫奪公權終身、七年。
法 院指出,張鶴齡(四十三歲)殺妻判處無期徒刑,殺害二名無辜的女兒則判處死刑。
檢察官林宏松表示,蘇玉真判刑太輕,將提上訴。
九十四年一月間,廚房用品商張鶴齡和鄰居蘇玉真(卅二歲)因打麻將而生婚外情。
張妻蔡婷宥向蘇女丈夫告狀,引起蘇女不滿策畫以乙醚迷昏蔡婷宥,再佈置成一氧化碳中毒的自殺假象。
九十五年三月間,張鶴齡、蘇玉真在屏東一家化學農藥廠購買乙醚、繩梯,並用花倉鼠測試乙醚的效果。
四月十一日凌晨,張從頂樓垂降潛入蔡婷宥及女兒住處,
用浸泡乙醚的毛巾捂住妻子嘴巴,將她迷昏後勒斃;大女兒剛好起床要上廁所,
他擔心殺妻案曝光,也用乙醚迷昏大女兒,及驚醒的小女兒,陸續勒斃二名女兒。
檢警專案小組得知張鶴齡被判處死刑,直說「這個命案真的很玄!」
蔡婷宥母女遇害之初,檢警被騙誤認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未深入追查。
等到法醫研究所驗出母女三人體內有乙醚、嘴角都有瘀血,應是他殺,追緝張鶴齡時他已赴大陸工作。
九十六年八月,林宏松接續偵辦。有一天聞到一陣濃郁的香氣,
尋找後發現香味來自蔡婷宥二名女兒的剖驗報告,他看完全卷即著手偵辦。
而曾到過命案現場的書記官,則夢到蔡婷宥託夢「命案發生地的警察局破不了案。」
林因而另指揮刑事局偵四隊偵辦,五名偵查員勘察命案現場回來後整天昏沉、拉肚子、不明原因的腳痛。
警方拘捕張鶴齡,林宏松偵訊至凌晨後返家就寢,
在清晨約五時的睡夢中被女子聲音叫「起床」,
他驚醒時太太仍在熟睡,不久就接到警方電話報告:張鶴齡已承認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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