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真是奇怪,好不容易兩個人結婚,

卻要擔心老公劈腿,外遇...有外婆還有小孩。

如果嫁個老公,卻要常常抓姦,

這樣...結婚..是為了什麼呢?

結婚的人,老是想恢復單身,單身的渴望結婚,

以為結婚就是句點。

愛情從此美好,

?? 不盡然!

與其兩個人在一起卻要承受一個人的孤單,

不如自在的享受一個人的狂歡!

自由,自在!

 

外遇被抓到 愛的契約賴不掉

桃園縣呂姓男子被太太懷疑有外遇,承諾「如果被妳抓到,房子就給你一半」,半年後太太抓姦成功,訴請九百多萬元房子的二分之一所有權,外加六十萬元;他反悔拒絕,法官認定承諾有效,判他得照付。

桃園地院法官鄭新後說,愛的承諾屬於贈與契約,只要不違法、不違反公序良俗、能夠實現,都算有效,何況呂姓男子的承諾還經過公證,想賴都賴不掉。

桃園地院調查,四十三歲呂姓男子結婚多年,一年多前呂妻發現他經常不回家及有不明通聯,懷疑丈夫有婚外情。呂姓男子為安撫太太,承諾如果被抓到,房子所有權就分一半,並到法院公證。

但呂姓男子情婦傳給他的「老公,我好想你」、「要陪我到醫院檢查」簡訊,都被太太發現。呂妻根據手機號碼,去年抓到丈夫與陳姓女子同眠共枕,且情婦已有身孕。

呂妻向法院訴請房子所有權移轉一半及六十萬元遮羞費;呂反悔,聲稱愛的諾言並非他本意,要求撤銷贈與。法官傳公證人作證,認定這個愛的契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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